新北市113学年度公立幼儿园及非营利幼儿园招生公告
公告日期:中华民国113年4月12日
公告字号:新北教幼字第1130595475号
●113学年度招生招生网站(https://kid123.ntpc.edu.tw/)将於113年5月16日开放
●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下载:
●相关表件:
●招生作业流程图:
※登记入园作业阶段之报名及补件皆以简讯通知,请家长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,并留意手机简讯及相关设定,避免错过重要资讯及提醒。
※如有幼生身分或相关优先资格查验不符情形,系统将发送简讯通知补件,请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於接获通知后,至迟应於1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下午4时前将资料上传至招生网站完成补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
※招生登记入园阶段之报到,请至招生网站进行线上报到。其他报到须知请参阅各园网站公告。
●登记入园资格
年龄 |
◎3岁以上至入国小前幼儿(民国107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) ◎2岁以上至未满3岁幼儿(民国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) |
基本资格 |
设籍本市幼儿、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监护人之幼儿或居留本市之非中华民国国籍、华裔幼儿 |
登记资格 |
幼儿符合前项基本资格,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,依下列顺序就读幼儿园: 第1顺位-身心障碍、原住民、低收入户、中低收入户、特殊境遇家庭及父母、监护人为中度以上身心障碍者 第2顺位-偏远地区学校附设幼儿园,经本局核定当地特定设籍区域,设籍满2年以上 第3顺位-转介辅导或安置 第4顺位-幼儿园及其所属学校编制内教职员工(113学年度在职者)适龄子女或孙子女,其名额以总核定幼儿人数之3分之1为限 第5顺位-育有3胎以上子女家庭 第6顺位-家有兄姊於113学年度仍就读该幼儿园 第7顺位-交通不便地区学校附设幼儿园,经本局核定当地特定设籍区域,设籍满2年以上 第8顺位(以下并列同一顺位) 1.设籍、寄居或居留於欲选择幼儿园所在之行政分区 2.设籍、寄居或居留於公立国小学区内,并登记该校附设幼儿园 第9顺位-设籍本市、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监护人、居留本市之非中华民国国籍、华裔。 |
●行政分区表
行政分区 |
行政区 |
行政分区 |
行政区 |
板桥分区 |
板桥区、土城区 |
瑞芳分区 |
贡寮区、平溪区、双溪区、瑞芳区 |
三莺分区 |
三峡区、莺歌区、树林区 |
淡水分区 |
淡水区、石门区、三芝区 |
双和分区 |
中和区、永和区 |
三重分区 |
三重区、芦洲区 |
七星分区 |
金山区、万里区、汐止区 |
新庄分区 |
新庄区、泰山区、五股区、林口区、八里区 |
文山分区 |
新店区、乌来区、深坑区、坪林区、石碇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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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例:A生为113学年度学龄满5足岁幼儿,设籍於新北市土城区,若其欲就读新北市板桥区之板桥国小,因板桥区及土城区为同一行政分区,故A生具备「设籍、寄居或居留於欲选择幼儿园所在之行政分区之幼儿」之优先资格。 |
备注:其他未尽事宜依113学年度公立及非营利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。